投资者提问:
董秘您好,贵公司业绩拐点已到,一季度经营业绩是否会发预告?
董秘回答(彩虹股份SH600707):
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第三节 业绩预告、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
11.3.1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,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进行业绩预告:
(一)净利润为负值;
(二)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%以上;
(三)实现扭亏为盈。
公司目前无计划进行一季度业绩预告。
查看更多董秘问答>>
免责声明: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;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,内容仅供参考。